我们是一个培训机构,我们在每次培训课间会提供一些水果及糕点给学员们食用。请问我们购买的水果取得的普通发票是否可以按9%抵扣增值税呢?
我们公司遇到这样一项业务,我们公司向A公司购货,合同与A公司签的,款项也是支付给A公司,A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我们,只是货是由B公司发给我们。现在税务机关以此认为我们取得虚开发票,要求我们进项转出是否合理?
2017年我们储放物资的物流仓库发生火灾,损失已经保险公司赔付。现在税务检查要求我们补税,说我们的损失得到赔偿,相当于我们的货物进行了视同销售。老师,您认为呢?
我们公司销售给客户的货物因质量问题,新发一批货给客户,补发的这批货要交增值税吗?
我们公司向另一家公司租赁了一个仓库,我们签订的是租赁合同,但是现在对方给我们开具的是仓储服务的发票。他们的解释是我们租过来是用于储放物资的就属于仓储,是这样的吗?
我们公司将货物储存在一家物流公司的仓库,前几年这家仓库被盗造成了我们货物损失。我们认为,别家的仓库被盗而引发我们的损失不属于增值税中的“非正常损失”进项税额应当可以抵扣。而税务的观点。不管谁的仓库被盗,只要是管理不善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进项均不可以抵扣。您认为呢?
我们公司是仓储物流公司,2018年我们的几个仓库被盗,与客户协商后一部分资金赔付,一部分物资赔付。现在税务检查时说我们这些赔付的物资用于非正常损失,要求我们进项转出处理。我觉得没有道理,老师,您认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