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企会计税法正能量】
问:我们公司有销售外购机器设备并同时提供安装服务的业务,按42号公告的规定我们可以将安装服务选择简易计税,但问题是我们选择了简易计税购入的设备不是就不能抵扣了吗?
答: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贵公司销售外购机器设备并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已经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的话,销售货物与安装服务是两个项目。安装服务选择简易计税并不影响销售货物的一般计税。所以,贵公司销售的机器设备进项是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讲解 恒企教育 供稿 甘建霞 编辑 欧伟)
